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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有精神病,之前有低保,后来村里给拿了,说有残疾证就不能享受低保了,这样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19-06-12 06:47: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 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申请条件:
    1、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 1.重点保障户(A类):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极困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家庭主要劳动力残疾程度为一、二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极困家庭;(2)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当年治疗自付部分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1.5倍以上的极困家庭;(3)供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实际支出有关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1.5倍以上的极困家庭;(4)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极困家庭。A类保障对象实行整户识别、整户施保(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已享受孤儿补助的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外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基本保障户(B类):指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中等贫困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程度为三、四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等贫困家庭;(2)家庭成员患重特大(慢性)疾病,治疗自付部分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1倍以上的中等贫困家庭;(3)供子女上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实际支出有关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1倍以上的中等贫困家庭;(4)因病或年老体弱、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且赡(抚、扶)养人没有赡(抚、扶)养能力的中等贫困家庭;(5)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中等贫困家庭。B类保障对象实行整户识别、差额补助。
  • 首先向相关部门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没有工作和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分户计算直接申请全额低保,并在全额低保金的基础上再追加20%后发放外,其余残疾人群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均和正常人低保额度持平。
    另外,残疾人申请办理低保需携带本人低保书面申请材料、【低保申请条件】【农村低保申请书】家庭所有人口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证明,以及残疾人证明,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即可。
    每个城市的低保政策是有差异的,具体的残疾人低保申请相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知识点:低保与社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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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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