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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我有二百四十平方夫妻共同的房子,和俩个小孩,一个满十八岁另一个十岁,共同夫妻财产贷款有五万,但是我爸妈给我的钱是二万和我借爸妈的钱有三万,总共爸妈的钱是五万,我自己打工还了爸妈一万五,这些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什么都不要法院会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9-03-26 20:02: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您好,共同财产是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是共同债务,您自愿放弃共同财产不代表就不承担共同债务。如果您什么都不要,那财产你没份,钱还要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