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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四年,夫妻感情不好,怎样才能离婚。

民事相关
2019-03-27 09:41:3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要不就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不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你们这个事情是在哪里呢
  • 双方协议离婚的话,预约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半个月左右预约的到。如果协议不成要起诉到法院离婚,没有财产债务抚养权的话,一般一到三个月可以判决(调解的话快,判决相对慢一些),有疑问可电联详询
  • 如果对方同意与你离婚,你们可以自己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你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
  • 怎么离婚,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这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来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 你好,如果夫妻的感情破裂了,一般可以单方面的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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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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