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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从之前的半个小时路程变为两个多小时,公司应该给员工补偿吗?如果公司不愿给员工补偿,两边的办公地点又都是老板买下的产业,员工可以告赢老板吗

合同纠纷
2019-03-26 10:44: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要先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后来才改的新地方,原来没有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解约金”,但你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保留相关的证据。保证你处于较优的位置。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如果是深圳市内搬迁,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是搬迁到深圳市外,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 您好,如果在同一个市内搬迁,没有任何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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