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跟前女友同居,因为她出轨分手,当时住的房子是我租的,约定房子她住,并且她会把我已经多交的四个月房租给我,但是她住了不到一个月就因为违反房租租金合同上的内容被赶走了,现在她跟我这边不认帐了,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19-12-14 11:23: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要有相应的证据,建议还是协商解决。
    追问:和她的口头约定没有足够的证据,但是我走后她在住,而且有证据说明是她违反合约房子被收走的,跟她协商的时候她和她家人不讲道理。请问我要求她想我支付我的损失合理合法吗?毕竟房子最后也是因为她被收回的,如果她不住我可以自己继续住或者转租给别人的。
  •   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  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在出现这类情况时,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及时协商解决,达成由承租人以租金支付修缮费用,同时承租人免交一定租金的协议。否则,出租人有权依照有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