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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老公的妹妹把她自己的房子赠送给老公,万一离婚时老婆有份吗?

民事相关
2019-04-18 19:36: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内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 您好,如没有特别说明,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这个也是分情况的,按照你这样说,理论上是没有的
  • 看赠与的名字,没有女方名字就视为赠与给男方一人
  • 如果赠与一方则老婆没有,赠与双方则有
  • 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而实际上,赠与是跟继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于得到财产的方式不同,赠与是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或是交付的时候同时生效的,而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的,还有就是被赠与人跟继承人的范围也不一样。所以因此得到的份额是不一样的。赠与时得到的份额是一个人的话,那就直接是个人财产了,那么离婚是不会分割的。
  • 是否已经过户给你老公?
    追问:您好律师准备过户还没过
    解答:如果没有明确只给你老公一人且完成过户的,离婚则你可以要求平分。
  • 只登记在南男方一人的名下吗?
    追问:您好律师如果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呢?
  • 婚姻家庭问题涉及到的地方较多,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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