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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2010年在辽宁兴城开疗养院有两个银行信贷员找我签个字,我给签了,我没有贷款,2012年在辽宁兴城农村信用社温泉支行出现了用我的贷款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19-04-10 11:25:2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尽快连续信用社确认事实经过,如果光有签字,没有放款凭证和打款记录,以及还款计划表,银行不能消停向你主张贷款,你需要查清是不是有人与你的名义贷款,然后擅自娜作他用
  • 可以起诉,要求实际损失造 成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第三人 存在过错,可以一并主张要求其承担。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也可一并主张。
  • 他人盗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网贷或者其他违法的事情,保留原始证据,尽快第一时间报警解决,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
  • 您好,可以审判程序中抗辩,也可另行起诉这家信用社。
  • 您好,要根据具体责任区分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4、无不良信用记录;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需要根据具体责任区分
  • 您好,您这种事情只能通过起诉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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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