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合生海景1号。,在2015年6月装修完工,完工后1个月发现了卫生间漏水,渗水,2016年下半年后发现渗水到客厅及和卫生间共同墙面的房间,后导致半个客厅的地板霉变。 装修公司在2017年来将客厅的地板换成了地砖,和和卫生间共同墙面的房间的渗水没有进行修理。2017年8月到9月份客厅修理完成。 由于2019年1月份对装修余款,并签订了工程结算单,并约定将我家的工程缺陷修缮后我付8000元即可(当时我担心装修公司到时候变卦,特地要求加了装修公司老板的微信,并立刻将结算单拍照,并在微信上写了“房屋工程缺陷在修缮后来付余款8000元”)。 现在装修公司老板只肯修涂料缺陷了,其他的缺陷不肯修了。更加可恶的是他将留存在他这里的工程结算单的备注上写了修理涂料后我付款8000元。与留在我这里的工程结算单上的备注内容也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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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院起诉维权。
追问:现在问题是装修公司要起诉我,说我不付余款。如果装修公司起诉我,他会赢吗?我气愤的是他不但违背承诺,还自己修改了留在他那里的结算单上内容,他私自在留在他那里的结算单上写"阳台顶上凃料维修后,甲方付余款"。留存在我这里的结算单上根本没有这个内容。
解答:要看证据,输赢凭几句话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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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