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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在工厂工伤死亡是吉林省白山市的,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金,妻子和孩子应该享受什么附加条件,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6-06 23:11: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尽快申请认定工亡,可获得工亡赔偿金、抚恤金、丧葬费等赔偿。
  • 您好,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的评级是要等伤者伤势稳定后才能做的,是估不出来的,相关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 一般是月八十万左右
    追问:月80万是啥意思啊?
    解答:一般是赔偿80万左右 具体的需要找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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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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