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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业委会成立后未向前期物业公司续约合同,在前期物业管理还存在时,也未向物业公司商量,业委员会向在公区摆展的人收费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20-01-24 13:24: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另外的项目详见相关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相关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 申请开办物业公司资质需要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应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管理形式。  物业部门收取物业费用就应当履行以上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但是物业部门是否应当对用户的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看你和小区之间的物业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由物业部门负责小区的安全,同时保证小区的居民财产安全的,那么发生该事件的,物业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的住户的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如果是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住户损失的,物业部门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是全部还是部分则应当具体的分析,如果发生盗窃结果和物业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的,则物业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间接关系的,则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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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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