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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平台申请了十多个网贷,**、**、十五天期限,借2500到手2000借1500到手1200,限制我买了几百块的东西,而那东西也就几十块。1200到手1000。算是高利贷么,合法么这个借款。前短时间315也爆了融360这个平台。我现在现在已经逾期几天了,我不是不想还,只是不想吃这个亏。我应该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
2019-04-12 03:12: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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