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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A公司达成协议以我自然人身份40%的股权和A公司法人身份60%共同成立B公司来运作一个项目,并且约定我出任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在A公司派一个并未登记在他公司股东里的所谓股东来与我对接,说是作为A公司的执行董事代持A公司股权,以他私人名义和我私人名义注册公司。请问律师A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这里面对我来说存在哪些隐患?

公司专长
2019-03-28 14:16: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并未禁止代持股权,故A公司作为实际投资人,让他人作为B公司名义股东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做法风险如下:
    1、名义股东擅自处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实际出资人很难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名义股东的行为无效,这样将影响对B公司的控制权。
    2、名义股东擅自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如果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实际股东不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而要求确认名义股东与第三人的交易无效,只能追究名义股东的责任。
    3、如果名义股东对外负债,债权人可能会追究名义股东的责任,要求执行名义股东名下的财产,此时实际股东可能遭受损失。
  • 需要依法调查一份详细,防止以后产生纠纷!
  • 你好,你的股东为个人,而非A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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