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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写在我跟我妻子的名下,剩余贷款也是以我的名义贷的,我妻子没出过一分钱,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与妻子离婚,此房产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如果不分割当属哪一方所有?

民事相关
2019-04-15 11:37: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您好,如果产证已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你父母的出资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平均分割,但男方可就贡献较多要求适当多分财产,吴律师。
  • 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电详谈查找有利突破点马恩杰律师
  • 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建议你要求多分割的
  • 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
  • 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 你好,请问你们夫妻双方婚后还贷,是吗?
    追问:以我的名义贷的,接下来都是由我来还贷款
  • 一般情况下按房产证的名字来定,你可以适当多分。
  • 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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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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