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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我方全责,在双方签订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在对方车维修完,取车的时候又打电话想我索要车辆折损费,说我要是不支付的话就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我想知道法院会支持她索要车辆折损费么?还有双方手里都没有事故认定书,我也没有经过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
2019-03-25 02:55: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肇事者都是需要赔偿的: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包括拖车费、停车费等);

    2、被撞车辆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上述费用肇事者不赔偿或不能协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选择申请司法鉴定,确定明确财产损失金额。仍不能协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财产损失赔偿作出判决。
  • 不一定,看具体情况。车辆折旧费是有条件的。
    追问:不是三个月之内的新车有么?对方是17年的车,也会有折损费么?不是说在车辆有买卖交易的时候才会有折旧费么?他这不是虚拟损失么?
    解答:不一定是三个月,一年以内都是准新车。也不是要等到交易时才可以主张。
  • 法律没有规定车辆折损费
    追问:那她要是去法院起诉我,法院会受理么?如果受理的话,我又可以有那些措施可以做
    解答: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维权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车辆折损费在司法实践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他可以主张,你应积极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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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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