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某某在推二轮摩托车出门时,马路上一女子骑二轮电动车载2个小孩共三人撞上,造成电动车主女子脚踝骨裂,交通责任认定书是每人一半责任。现女子治疗花费3万,鉴定十级伤残,将二轮摩托车主告上法庭,需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费等等17万元,请问这赔偿17万是否合理,摩托车主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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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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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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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责任区分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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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在哪里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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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