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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在乡村路口,快到三叉路口,想左转急刹车,后面电动车跟车太近,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11-07 07:09: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在路口,机动车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4项:交叉路口不得超车
    2、如果普通道路上,机动车应付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3、行人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 你好,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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