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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欠欠,被执行,法院能执行父母的房产吗?这个房子子女在里面住

债权债务
2019-04-10 01:39: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院执行,仅能执行被执行人自己名下的财产,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属于父母的房产,父母如果没有提供过担保,则法院不得执行父母的房子。
  • 如果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父母的,一般不会执行。
  • 你好,不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可致电详询。
  •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院没有权利执行父母的财产。
  • 您好,只能执行其个人财产,与其他人无关。
  • 你好,法院不能执行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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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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