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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在乡下骑摩托车发生车祸,对方酒驾。因都是乡里邻居,本以为只是腿断了,治疗费花不了多少钱,就没报警!结果去了医院以后发现颅内有淤血,还进行了开颅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到了下午四点交警那边才备案。可是在没有监控没有搜集酒驾证据的情况下,怎么要求对方赔付

交通事故
2019-03-30 16:45: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事情发生多久了,先报警,写好整个事情细节准备做笔录。当时也没有报保险,有疑问电话联系
  • 您好,建议先及时治疗,保留好有关的诊断记录和发票,与交警积极沟通拿到责任认定书。
  • 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根据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出院三个月后做伤残鉴定,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 需要交警调查进行责任认定出具责任认定书才能考虑赔付问题。
  • 建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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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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