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如果婚前个人房贷未还完,然后结婚之后要求加另一半名字,并去银行申请两个人同时还款,如果婚姻中出现离婚现象,房贷还未还清的情况下,两个人的财产应该怎么分?

民事相关
2019-04-04 09:59: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根据你的描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给予相应补偿。
  • 不管是否加对方名字,处理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增值部分在离婚分割时应当平分,其他的部分属于婚前贷款方。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如果加上名字,属共同财产。
  • 大多数银行规定要还清贷款后才能加名的。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