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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之间产生矛盾,老婆起诉我离婚。我俩感情非常好。后来老婆要撤诉。他说法院让撤诉的。我不明白法院为什么让撤诉。

民事相关
2019-04-16 07:53:3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必须符合法定事由法院才会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
  • 您好,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 你好,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您好,因为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 感情纠纷协商解决
  • 你好,若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也不会判离婚的。
  • 您好,那您现在是想离婚吗?
  • 你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才会建议撤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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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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