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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了12天,然后又说看守所关6个月,还有缓和出来的余地吗?

刑事案件
2019-03-25 09:05:2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先联系律师会见,了解情况后,看有无机会先争取取保,进行辩护,详细情况可来电详谈
  • 委托专业刑事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辩护或申请取保。
  • 犯啥事??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 请联系本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
  • 未必的,要看具体案情,而定。
  • 这要看具体的案情,
  • 你好,这个是因为是什么事情被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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