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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6周岁时跟孩子爸协议离婚,孩子跟父亲,我没有拿出抚养费,我想等孩子10周岁时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法院是不是就会把孩子判给母亲?如果孩子愿意跟我的话我可以不让孩子爸拿出抚养费,我起诉变更抚养权,男方提出我支付之前的抚养费,法院会判成立吗?

民事相关
2019-03-21 14:27: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 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未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或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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