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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服务费有收费标准吗

合同纠纷
2019-07-12 07:27: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一般是没有的。
  • 劳务派遣收费标准多少?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员工社保缴纳。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4、政策咨询、劳务工劳动纠纷争议处理。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
    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
    3、按照报到式服务,按最终报到的人数收费。450-700元每人。

    (三)社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代理收费报价 (企业50元/月/人,个人600元一年)。
    1、 企业社保账户开设、企业员工社保增减员;
    2、员工社保转移、各项险种的报销服务;
    3、员工生育、工伤、医疗备案,员工退休办理等等。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而大多数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从事的是主营业务的正常工作。关于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出规定。就此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做出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需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作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反企业用工超过六个月的岗位需用企业正式员工。因而,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用工时,应慎重考虑其招聘职位的性质,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适合从外单位派遣劳务。在短期合同试用期短,长期合同有难以判断其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工作情况下,可以考虑劳务派遣方式。这样在劳务派遣期,用人单位觉得合适可以签订长期的合同;如果不合适,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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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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