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的原配由于感情不和,10多年以前就没有感情了,由于孩子年龄太小,怕伤害了孩子,就维持着家庭,在此期间,认识了一个女人,她是离婚的,开始的时候她也知道我的情况,我当时跟她说为了孩子,等孩子满15岁,就跟她结合,当时她也同意了,就这样风风雨雨走过了11年,18年年底,我就跟她说,现在还在已经稍微懂事,明年咱俩就有个交代,没想到,她又跟别的男人跑了,我可以起诉她欺骗感情吗?谢谢!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对于离婚/子女/财产/债务任一问题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更有利于对孩子成长为原则,未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原则上平分。
-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属于法律上的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关系,如果不涉及财产分配,不建议诉讼。
-
你好,你们的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你无权起诉对方。
-
夫妻双方结婚后感情破裂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不可以,你们是同居关系
-
您好,建议您走法律程序,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
你和第三者的婚外情不受法律保护的,就是起诉也不能赢。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