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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公司入职8个月 两个月后转正 现在是正式工的第6个月 公司想以不能胜任次份工作原因辞退我 并没有提前30天出具书面通知 我要求给予一个月经济赔偿 公司也不答应 请问我是不是可以拒绝现在离职? 然后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以后一个月再离职? 如果公司辞退我是不是必须给我经历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4-08 17:14: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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