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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那个公司做了两个月,我是三月二号离得职,然后那个公司老板说我二号没有带薪年假,这是正常的吗?

合同纠纷
2019-05-30 23:44: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正不正常需要结合案件这件事的详细情况而定。
    追问:他就说他们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然后他说销售岗位有别于其他岗位,然后就把我的法定节假日工资给扣了,他这个符合法律规定吗?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如不安排休假也不按照3倍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按法律规定,年假有有效期的,比如6天,那么在春节前后你要休完。除非单位又有新的规定。比如因为赶任务,该休的时候没休,单位答应你可以忙完后补休,或者下一年补休。没有约定的,那就没办法了。
    探亲假也是这样,国家法律规定4年20天,单位根据情况可以灵活休,比如改成每年4天,或每两年8天。正常的话,4年内绝对不能低于20天。但4年过去了,你如果没休,与单位没什么约定,那你就没机会了。
  • 离职,年假的工资。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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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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