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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公司签订的终身合同,现在哺乳期阶段,公司单方面接触合同,请问该怎么赔偿呢?

民事相关
2019-04-12 06:19:2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孕妇在哺乳期间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若公司非法辞退,您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赔偿金。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您是否是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呢?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您的,您可能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等,用人单位拒绝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我可能要介入案件才能进行判断,如果您愿意告知,您可以直接来电详谈,在此回复多有不及时,我可以给您做个简单的参考。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要支付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工作年限(一年算一个月工资)×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免费)或微信(手机同号)与我详谈,我将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按法律规定,你所指的永久合同应该是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无论工作多少年,也不会变成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如果你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您好,可以依据您的工龄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有疑问,建议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咨询免费。
  • 您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 
  •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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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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