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卖房,在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情况下,和中介公司还有买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合约,其中约定在1月5日过户,否则将赔偿违约金。但是我是在2.20日才去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现买方要求我赔偿违约金。想问一下,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情况下,这份合同是否无效,我是否不用赔偿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19-03-24 21:54: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对方如果一定要违约金,我们就不买了
  • 你好,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的。
  • 关于房屋买卖中违约金的赔偿问题,通常可以依照下列法律规定:《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您好是什么原因没有拿到产权证呢?
  • 您好!目前什么情况呢
  • 你好,在双方合议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有效。
  •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协商谈判
  • 你好,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就可以不用承担。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