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虚假宣传有实验小学,格式合同没有备案,装修公司地址不存在,我们已经起诉解除装修合同,对方反诉我们违约。之所以违约是因为我们受到欺诈,又担心装修公司卷款跑路。对方在我们起诉前寄过我们催告函,150000未交余款,三个月的违约金高达210000。请问:1、我们算违约吗?2、对方算不算敲诈?(注:未备案的格式条款约定6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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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什么住宅装修还是什么装修,您的案情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来了解你们是否违约。
追问:开发商捆绑的装修(单独合同)。开发商虚假宣传实验小学;装修公司虚假注册地址。这就是我们不付余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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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复杂,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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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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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双方证据材料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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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让他们走法律途径,合同中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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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有实验小学有没有写到合同里面?违约金60%是过高的,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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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