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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时,协议小孩抚养权在男方,房产过户给孩子,女方不负担抚养费,女方搬出去居住,女方还有房子的居住权吗?

民事相关
2019-03-24 22:26: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对于财产过户的问题,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要办理共同财产(房产、车位、车子、仓库等)过户的,需要去相应的财产管理局(房管局、车管局),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资料申请变更。对方拒绝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若不能协商,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判决,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坚持的原则是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一方,除非一方存在特殊情形。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疾病、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等行为。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您好,孩子现在多大呢?双方是否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呢?您可以在方便时电话联系我、让我了解更多的细节,为您定制一份协议,能够让您更好、更高效地保障您的权利。希望能够帮到您。
  • 您好,房子是孩子的,女方一般没有强行居住权,但若协商一致对方同意的话可以。
  •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 你好,离婚协议内容,根据双方意思自治就可以了。
  • 您好,根据协议,女方没有居住权。如有后续问题,建议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咨询免费。
  • 您好,如果离婚协议上是约定的您必须搬出去住,那么您就没有了房子的居住权,您方便的时候可以给我打电话,在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后,我会尽可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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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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