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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装饰公司签订住宅装修合同,现在工程接近竣工验收,对方找理由不再装修,我的房子急着出租,我准备起诉并索赔,那现在我是否可以把剩余工程自己装修并要求对方退回这部分原预算装修费,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1-27 23:03: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首先起诉并索赔,剩余工程等诉讼完毕后再进行
  • 和装修公司谈合同关键把握两个方面一是价格控制,二是质量控制。
    合同是规定双方权力义务的协议。作为业主,一定要先从外围了解装修公司的信誉、实力等情况,并实地考察比较;确定装修公司后,要参照其他公司的范本,从装修的材料选择、装修工程进度、后续服务等方面,充分斟酌合同的内容,并充分谈判再签订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将受合同内容的约束,未尽事宜将很难再补充更正,所以签订合同一定要慎之又慎。
  • 装修合同是有法律性质的,如果装修合同中的双方是具有一定资质的建设的施工企业,整个装修工程的内容非常浩大,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就要适用有关的建设施工合同的规定。而普通的房屋装修合同,就要适用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所以,装修业主具有任意的解除权,但是如果给装修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总之,只要是符合你们之间的约定条件,就可以解除,如果对方严重违约,导致根本没有办法实现合同,装修业主是可以解除装修合同的。
  •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5、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6、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7、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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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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