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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3次,第一次公告,第二次不到庭未开庭,第三次他家人证明不是本人收到传票,再次工告,请问第四次可以判掉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9-04-14 14:23:5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起诉对方不到场,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哪个法院受理的?起诉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对方有无婚内过错?即便是对方不到庭也是可以判离的。有需要可电联咨询或面谈。
  • 你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根据查明的案件情况进行判决,建议直接与律师沟通详细情况,方便律师提供进一步法律帮助。
  • 程序合规的话,一般2次就可以了
  •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诉讼离婚是件麻烦事,事在人为。
  •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首先要问一下法院,该案是否已经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什么时候再开庭。如果已经按撤诉处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至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现,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要看实际情况 法官如何判决
  • 你好,需要看感情是否破裂。
  • 应该可以,这种情况一般第二次就应该判离。
  • 根据实际和法律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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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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