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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补交了84年至86年的社保金,18年退休养老金这样发放,是否补发以前的。

合同纠纷
2019-05-28 05:2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请问社保部门确定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
  •   哪些情况会停发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发生以上第1、2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后提供有效证明或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发现后即停发基本养老金,退还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建账前个人缴费本息退回本人,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发生以上第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前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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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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