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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了一次车祸,交警判我全责,我是小轿车,对方是电瓶车,现在电瓶车车主右肩膀骨折 在医院明天一早要动手术,对方要我垫付医药费,但是我没有钱去垫付,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公作人员来跟进,我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
2019-10-18 14:05: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 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先行赔偿,保险人再赔偿给被保险人,各方协商好即可。
    相关规定:
    1、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2、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
    3、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4、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
  • 车险被保险人必须是车主吗?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使你不是车主,但你属于合法的占有人,从理论上来说你对车应该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所以出险过后你来索赔应该是没问题的。
  • 要求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及时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应诉,要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你方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
    追问:你好。我的保险是在东莞买车的时候一起买的,现在我在浙江丽水这撞了人,浙江丽水这边的保险分公司只愿出交强险里医疗费的一万,他们说超过那一万的费用要我们两方垫,完事了在理赔,现在我该怎么办,我买的是全保
    解答: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
  •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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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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