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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开发商规定违约金上限不超总房款的百分之一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19-03-20 17:41: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追问:实际损失怎么鉴定?我们现在是开发商已经违约超过了五个月,具体交房日期开发商还未给出明确答复。我的总房款是34万,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最多只赔偿3400元的违约金。这个合理吗?如果违约超过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开发商合同里的规定是否就属于霸王条款了?
  • 那是合同约定条款,你可以不同意
    追问:您好,现实的情况是当时我们购房时也没好好看合同,开发商给我们挖了个坑,写违约金不超总房款的百分之一是用一行小字体且字迹非常淡,一般人不细看还真不注意,所以整个小区的业主都没有细申合同就签字了,现开发商已经违约交房达到五个月,具体交房日期还未明确,我想跟您咨询他合同里的这个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如果是,我们业主起诉他胜算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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