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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病住院期间,被公司解聘,14年4月开始上班,19年1月15没去上班。上班期间公司没买任何保险,请问该如何补偿?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5-17 09:55: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公司没有给您买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者进行赔偿;其次,请问公司将您解聘的理由是什么呢?是您自己签的离职协议吗?您是由于什么原因生病呢?病假期公司是需要按照一定工资比例支付的,最后,建议您与公司积极协商赔偿,若公司不配合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具体事宜您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加我的微信(同号)与我详谈,我将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您咨询的这种情况,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如果是在48小时前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能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的,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而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期间被公司解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1、受工伤被解聘跟自己辞职的赔偿是一样的。
    2、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您好,可以主张5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建议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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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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