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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2017年八月二十八号与益民菜市签订了租赁合同。到期是2018年八月二十七日。因为益民菜市整治周边不力,造成我们经营一个月不到就退出市场,找益民菜市方菜市方口头一直给我们承诺要整治,要整治。一直就给我们托到合同期满。现在还要扣除我们一年的水电费,公摊费,垃圾淸运费。请问我们在都没在市场经营这些费用从何而来,如果我要申请仲裁又该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19-03-19 12: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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