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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未满三个月(但快到3个月了)的时候提出辞职,公司说要交接后才能批准我辞职,但是现在公司长期招不到人,还要我回来上班,说交接完才能给我办离职手续,还有14天工资没结清,说我这个时候走是违反公司规定。我当时和他们签了试用期合同,但是他们有,我没有合同。我那14天工资能领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19-03-21 00:40: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或扣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大队写书面的投诉信。
  • 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即可,无需批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
    追问:提前三天?但是我是提出辞职后第二天就没去公司了,这个怎么算呢?
  • 您好,是可以要求支付在职时候的工资的,如有需要,建议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 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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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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