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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男生和16岁女生谈恋爱,女生去上海男生工作的地方找男生了,女生父母告男生强奸,警察把男生抓了,请问这个事严重么

婚姻家庭
2019-03-18 18:13: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女生已满16周岁,不属于幼女,但即使为恋爱关系,违背女性意志发生性行为,也为强奸。
  • 强奸罪是重罪,但如果是自愿的,就不涉及强奸,尽快委托律师介入。
  • 如果女方自愿,则不构成强奸。如果女方不自愿,男方强迫,则构成。具体委托律师处理
  • 构成强奸罪就挺严重的,看看证据方面吧
  • 如果被认定为强奸,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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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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