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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 没有结婚证要离婚 女方出轨应退还给我彩礼吗

民事相关
2019-04-15 06:37:0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 没有结婚证无需离婚,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即可。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详细情况可以跟律师面谈。
  • 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呢.?.....
  • 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原则上应该退还彩礼,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彩礼已经被双方消费,那么不需要退还。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追问:但是有小孩了 是不是他们不肯给小孩 就退钱对吧
  • 你好,双方在1994-2-1之后在一起,双方属于同居关系,直接解除即可,对于彩礼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 可以要求,但是要具体分析双方的共同生活时间、不领结婚证的原因、彩礼使用情况等综合判断,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没有办理结婚证,应该返还相应彩礼;有疑问也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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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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