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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月16日,给店长申请辞职,我说的是有事,一半个月回不来,我在商场有1000块押金和工资780元,商场主管说,如果不走正规程序,要扣工资或者押金,合理么?

合同纠纷
2019-06-20 08:44: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扣工资或押金是不对的。现在主动权在你手上,你可以向公司领导提出要求给你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谈话时录音。公司不给交社保,不给加班费,不给退押金,不给你经济补偿。想走你就走,完了可以告他。你的官司还能赢。需要详细解答电话联系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不合理可仲裁 。
    追问: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有什么途径或者方法么,谢谢啦
    解答: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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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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