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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我昨天短信向他追款,是否能追回 我是同志,2018年4月11日认识个同志朋友,内心比较喜欢,2018年7月3日就相处了,最后见面是2018年12月22日,到2019年2月4号为止,被索要红包和现金合计35000元,期间吃喝玩乐,花销22000元,总计57000元,有微信转款截图证明,后来在2019年2月11号以性格不合,被踹分手了,前后认识10个月,实际相处5个月,在一起的时间也就1个月,我俩是异地,我想问花销的钱就算了,被索要的35000元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我昨天短信向他追款,他的态度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曾经爱过,本不想这样,但是他把我俩的性爱视频发给我老婆了,现在感觉他有以处朋友为名诈骗和敲诈勒索的嫌疑,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是否能追回,迷茫中,请帮助解答,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3-17 10:32:20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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