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本打算这个月22号领证结婚。可他爷爷上个月突然死了,昨天男友突然以爷爷死了一年内不能领证为由,突然变卦不和我领证了。男友承诺明年的本月我们再领证,拖我一年。我觉得这一切都是男友的借口,是推脱和耽误我青春的理由,极度愤怒,五雷轰顶。
现在我的想法:我可以给一年时间,去等待,明年的本月把证领了。但必须和男友签一份协议,内容是如果明年没有按时间领证,他又找出其他理由拖延日期或到时候又变卦,则立即赔偿我50万青春损失费,双方分手,从此互不干涉。我想把这份协议拿去公证。请问在双方签字认可的条件下,我提出的这个协议可行吗?是否能去公证处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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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行,不受法律保护
追问:那有别的方法止损吗?那能不能他写张欠条,日期写明年的本月,如果明年男友又变卦,那欠条生效,这个是否可行。
追问:那有别的方法止损吗?那能不能他写张欠条,日期写明年的本月,如果明年男友又变卦,那欠条生效,这个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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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