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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四川的,我是一名3疾残疾人,在2009结婚。丈夫在新疆定居。我们分开至少有4年了,现在离婚男方要求1、两个孩子都由我抚养,他给一个孩子抚养费,每个月给。2两个孩子由他抚养,我一次性给付孩子到18岁的抚养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19-03-17 21:11: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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