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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3岁被人打伤,经过私下协商对方赔偿,赔偿金额父母想自己保管我想起码自己保留一部分赔偿金合理么? 父母表达的意思是 几乎整个私下协商和解包括赔偿的事项是双方父母之间协商。协商和解签订协议,父母的意思是风险是由父母承担,和我没有关系,赔偿金额不够我的治疗费用,多出的钱由父母支付,这是我父母所说的风险。我哪怕没有直接参与协议的签订与协商和解,很多风险也是默认我在承担的吧?比如说身体的恢复情况..我父母的这种想法是不合理的吧?在协商和解之前,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关于是否追究是我本人决定的,我同意了协商和解,父母现在这么说,风险和我没关系,是不合理的吧?父母大概的意思是协商时包括之后我身体的治疗,作为我的父母需要承担风险,父母拿保险作为例子,(实际情况是治疗根本不用花费很多,会留有大部分的赔偿金), 父母的意思是赔偿金相当于投保金额,父母这边相当于保险公司,假如说我的身体治疗花费超过赔偿金额,超出的部分要父母支出,这是父母所指的风险,换做保险公司,你投保了,没有出现意外,保险公司不会退一部分保险金。 父母的例子是这样说,我感觉有些不对头,可是又不知如何继续进行沟通,我想自己留有起码说赔偿金的一部分也好,是不合理的么? 理应是扣除家里给我的支出,余下的钱给我保管留存支配,是么?您看这样理解对不对呢?

婚姻家庭
2019-03-17 1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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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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