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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期间我父母为了照顾孩子,在这边全款买了套房,但是房产证写得我的名字。前两年我们夫妻把这套房子卖了,用这个钱的一部分又买了一套,写得我俩的名字,贷款一半,剩下的钱用于装修。现在要离婚,这套房怎么算?

民事相关
2019-04-04 22:30:3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第二套房子你们婚姻期间购买,并且写的夫妻二人的名字,所以离婚时应当是平均分割。
  •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你好,我感觉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大
  • 你好,如属于夫妻财产,基本来说是平均分割。
  • 严格按照《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我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按照属于个人财产进行抗辩
  • 现在这套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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