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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有一五岁孩子,现在感情破裂,男方一直纠缠,还问我索要分手费,但是我跟他在一起彩礼什么的都一分钱没给的,同居期间也他根本没怎么出去工作,经济来源是负数,他甚至还问我娘家借了钱,现在威胁我要么给他5万块分手费,要么就不能和他分手,甚至威胁我要找我家人的麻烦要和我一起去死。我该怎么办?起诉的话需要多少费用。

婚姻家庭
2019-03-19 09:29:5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在94年2月1日以前是承认事实婚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婚姻,可诉讼结束这段婚姻。在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没有领证,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如果男方的出现严重威胁到您与您的家人的日常生活,建议您可以选择报警,交由警方处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来电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他如威胁你则报警。向法院起诉即可。法院受理诉讼300元以内。
  • 你们没有办理登记结婚,你们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存在分手费的问题,如果他继续纠缠你甚至威胁你,可以报警,告他敲诈勒索。
  • 建议去你们当地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咨询一下,没财产纠纷不需要多少费用。
  • 你可以进行报警处理的
  • 男方向你索要分手费是无理要求,法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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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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