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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个问题不知该怎么办:情况是这样:我买了个楼盘的房子,1,房子修好后未通过房管局验合格,开发商因此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房,托了两年后在未取得合法收房条件通过欺,骗,协迫等方式强行要求业主收了房,并由他们指定了物管管理小区,并承诺前期所产生的物管费由他们(开发商)从违约金中抵扣,直到他们的违约金扣完为止,2,我在一次性购房时获得了开发商承诺的免两年物管费,并开有票据,并盖有开发商印章,所以我被迫收房后,这么几年也没过问过,结果现在收到物管催费通知,说我拖欠物管费,并通过他们委托的律师电话,我告之他们按照承诺和打的票据叫他们找开发商要,他们说他们没有收到开发商的钱,他们和开发商是独立的个体,如果我不交,他们将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我们小区很多业主都是我这情况!我想问,这个该我交吗?如果不该我交,我该怎么办?(情况是开发商说物管是属于他们的,开发商承诺由他们前期由他们付物管费并立字据,免物管费也是他们立了字据的!现在物管却说他们无关联,他们没收到钱,不认开发商),我买房所有事都是和开发商联系的,现在又没办法找到开发商,我该怎么办?

证券投资
2019-03-18 15:06: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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