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11月份申请的低保,现已领钱了 去领低保证 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没有低保证,低保和社会保障卡绑在一起了。要是以后需要低保证明怎么办?或办里贫困生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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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城联系主管部门确认了解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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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
(一)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
(二)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三)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
(四)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五)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六)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七)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民政部)
办理贫困生补助的话,去村〈居〉出具证明,凭证明到乡镇的民政办公室出意见,然后带上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县〈市〉的民政局出意见、盖上公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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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低保的条件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凡符合上述三种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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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请咨询民政部门及所属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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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