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前一段时间被自称警察的带走罚了我3000元,最近又有自称警察的打电话说他们抓了几个冒充警察的人,他们交代骗了我3000元,自称警察的叫我去作证,我不去违法吗

其它综合
2019-03-22 10:33: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拨打110报警。

    被诈骗财物后,无论是否能够顺利追回被骗财物,都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维护合法权益。受害人应尽量向警方多提供案件相关的线索,以促进其侦破案件,以利于被骗财物顺利追回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万以上的,依据刑法266条追究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依法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警方侦破案件并抓获诈骗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后,并认定其诈骗事实后,会将涉案赃款依法返还。如果赃款已经被挥霍殆尽,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退赔。

    以山西省为例,诈骗罪数额较大是5000元以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和增加刑罚量:

    (1)诈骗数额达到5000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2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达到8万元的,或者诈骗数额达到7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达到50万元的,或者诈骗数额达到4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2.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